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新师范”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推动广东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广东省关于开展新师范建设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要求,现有组织开展新师范建设项目遴选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立项建设计划

(一)项目主题

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为根本目标,具有较高前瞻性和先进性,着眼于国家教师教育全局,立足我省教师教育和基础教育中重大现实问题进行研究;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研究与实践成果对推进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有较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二)立项类别与对象

本次项目立项采用二级建设方案,全校层面共择优遴选6个一级项目推荐到省厅,每个一级项目包含4-5个子项目。

1.一级项目:学科类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子项目面向全部有在校生的师范类专业,具体项目指南见附件1。每个师范类专业限报1个子项目,拟择优遴选立项约20-25个子项目。学校根据子项目申报情况,将4-5个相近学科的子项目整合成为1个一级项目,并通过揭榜挂帅方式,从子项目负责人中选拔产生一级项目负责人。

2.一级项目:公共类项目研究与实践

该项目下设4个子项目,整合全校资源,面向负责师范生培养和质量监督的行政管理部门。

(三)资助金额及项目认定

经省教育厅立项的一级项目,学校将按每个项目50万元的标准资助,其中每个子项目资助约10万元(具体金额将在立项后签订协议时明确),经费将直接拨付至各子项目负责人。一级项目参照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其子项目学校认定为厅级教研教改项目。

(四)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在3年左右完成。

二、申报团队要求

(一)团队成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团队或个人中有学术不端行为并受到处分且尚未被撤销,或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撤项处理仍在受限期内者,不得参与申报。

(二)团队成员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熟悉本科师范生和研究生师范生培养,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参与。

(三)子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承担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副院长(副主任)、院长(主任)等职务。一级项目负责人应承担过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教改(科研)项目、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组织指导职责。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项目、国家一般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一级项目负责人参加项目申报。一级项目负责人及子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项目。原则上项目负责人一经确定,不予更改。

三、研究内容要求

(一)项目选题围绕我省太阳集团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或重大、迫切、实际问题,对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聚焦中高本硕贯通式培养,要与中小学或中职学校等教育实践基地、地市级或县级教研机构联合申报,以实践研究为主。鼓励与学校对口帮扶的地区联合开展项目研究。

(二)项目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强化课程思政建设。强化教育数字化转型,将数字素养融入课程,融入专业建设和师范生培养过程,推进数字技术与新师范教育深度融合。

(三)子项目要突出研究重点,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项目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申报书》(见附件2)题目自拟,要突出项目论证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项目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项目论证字数不超过1万字。

(四)项目前期论证充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法科学、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可行,且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

(五)子项目团队必须联合2-3所中小学校或中职学校开展申报,要跟合作学校(或合作方当地学校)积极开展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共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开展教研指导帮扶和课题研究合作。

(六)待一级项目负责人确定后,由一级项目负责人及时整合各子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形成总项目的申请材料,再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后续报送工作。

四、研究成果要求

(一)一级项目研究成果应包括以下内容:

1.调研报告。

(1)报告一:广东省内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的调研报告,如关于广东省基础教育某学段某学科教学现状的调研报告;

(2)报告二:广东省外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的调研报告,如关于省外基础教育学段同类别学科教学典型案例或模式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字数在2万字以上。

2.实践研究报告。

(1)围绕研究与实践主题,一级项目需联合5—10所中小学校或中职学校与当地的教研机构开展项目的实践研究,并形成实践研究与实践效果监测质量报告,报告的实质内容必须结合项目研究与实践的实际工作,从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及应用推广价值等方面加以说明,总篇幅不少于2万字。

(2)内容应涵盖:项目实施总体情况(含与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合作研究情况)、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理念或经验借鉴、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内容与思路、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采用的方法与措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效及成果、改革成果的推广与应用、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等。

3.其他成果。

(1)出版专著和发表论文。专著和论文要突出实践、实验分析,突出应用推广价值和社会效益。每个学科类一级项目应至少完成出版专著或教材2本以上(B类以上出版社),发表教研教改类C刊论文1篇以上。

(2)学科类一级项目团队每年须组织一定数量的师范生到联合的中小学进行教育实习;开展教研指导帮扶,专题培训每年不少于3次;开展教研课题合作,共同申报各类项目2项以上,共同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共建在线开放课程不少于2门;共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5个以上。

(二)学科类子项目研究成果应包括以下内容:

1.调研报告。参照一级项目的要求,字数不少于5000字。

2.实践研究报告。子项目要联合2-3所中小学或中职学校开展项目的实践研究,报告参照一级项目的要求,字数不少于5000字。

3.学科类每项子项目均须建设一门专业教材教学法在线开放课程,发表本专业教改论文至少1篇,出版专著或教材至少1部,形成不少于1万字本专业教学改革与实践报告,共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以上。

五、申报程序

(一)预申报。请有意申报的团队负责人于6月4日前点击填写预申报表(截止时间:6月4日下午17:00),链接见:https://i.jielong.co/event-detail?threadId=1WWMX33M8V

(二)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以下4项材料:

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

3.负责人和团队成员近三年内在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方面的主要成果(附目录),含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不超过50页)

4.与中小学(中职学校)、当地教研机构联合开展课题研究的协议书(可先提交未盖章版)。

以上材料由所在单位于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统一报送电子版(汇总表Excel+PDF盖章版,申报书、协议PDF盖章版,佐证材料PDF版)发至联系邮箱,邮件命名为:“学院+新师范项目”,无需提交纸质版。逾期不再受理

(三)学校推荐。学校择优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签约:待省厅下达正式立项文件后,教务处与立项团队签订协议书。

工作联系人:赵建云。 联系电话:020-38265564

邮箱:gsjyk@gpnu.edu.cn。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


附件:

1.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书

3.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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