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 德 博 学 · 唯 实 求 新
各单位:
根据《9728太阳集团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广师大〔2022〕385号)有关规定,教务处组织各单位教师在教学工作量系统填报2023年教学建设类与教学成果类工作量。经各单位初审、学校复审以及两轮核对与反馈修订,并对结果进行公示,最终核定并发布《2023年教学建设类与教学成果类(校级)业绩金工作量统计表》(详见附件,该表不包含教学成果类省级以上工作量及奖励)。
另外,2023年度重大教学成果及专项奖励(教学成果类省级以上)请关注后续学校通知。
请各单位及时做好传达通知工作。
附件:2023年教学建设类与教学成果类(校级)业绩金工作量统计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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