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为做好迎接师范类专业专家进校考查工作,根据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安排,太阳集团音乐、教育技术学师范类专业需开展专业自评阶段工作,撰写并提交音乐、教育技术学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等,为顺利完成专业自评阶段工作,迎接专家进校考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请学院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统筹成立专业认证工作组,制定学院师范专业专家进校考查工作方案,细化师范专业认证责任分工。
(二)学院组织认证专业全体教师学习师范专业认证办法和认证标准,了解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标准和程序,对照标准认真梳理、分析专业现状,收集整理各类佐证材料。
(三)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南(2023版)》(见附件1)格式和要求,组织专业认证工作组完成本专业认证自评报告的定稿。
(四)按照认证专业准备材料格式及要求(见附件2),组织专业认证工作组整理并提交本专业认证相关材料。
(五)学院组织开展自评报告的自评工作,并邀请有关专家对自评报告及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支撑材料、案头材料等进行审核把关,修改后报送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六)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校外专家开展自评报告评审工作,学院对本专业认证进行PPT汇报。学院和专业在认真研读专家反馈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自评报告及补充相关材料。
(七)学院将修改定稿的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再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学院通过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认证自评报告及相关附件和佐证材料的提交。
二、认证材料
(一)在校外专家初审前,请将师范类专业认证材料(包括专业自评报告,专业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专业培养方案,核心主干课程教学大纲,支撑材料等系列),其中支撑材料只提供电子版,其他材料提供纸质版(一式四份)于12月25日前提交到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二)在认证材料整改定稿后,请于12月底将整改后定稿的师范类专业认证材料(要求同上)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交到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评估中心审核后,由二级学院将材料提交到师范类专业认证系统。
三、工作要求
请音乐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认证工作,积极做好自评报告等师范类专业认证材料的撰写、制作及提交等各项工作,为顺利通过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打下扎实基础。
工作联系人:龚老师,联系电话:38256481,邮箱:gspj@gpnu.edu.cn;办公地点:东校区一教801。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南(2023版)
2.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支撑材料等佐证材料格式和要求。
9728太阳集团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