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督导:

根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要求,以及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组对太阳集团督导工作提出的建议,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进一步明确校级督导工作要求如下:

一、每学期校级督导组需提交的督导组学期工作计划以及学期工作总结(各1000字左右);

二、每学期每位校内校级督导需提交的个人学期工作计划及个人学期工作总结(各500字左右);

三、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级督导组全体工作会议(线上、线下均可);

四、每学期校级督导组内部至少开展一次以小组为单位的工作会议,由各组小组长组织(线上、线下均可);

五、每学期每位校级督导需跟进至少一位在某个教学环节相对薄弱的教师,开展“一对一”指导,并形成督导每学期的指导案例。“一对一”指导工作需填写《校级督导指导表》(见附件),记录举措和指导过程(提供佐证,建议同时在教育质量管理平台记录)以及取得的成效(总字数不少于400字)。

六、以上会议需做好会议记录,指导过程需拍照片或保存教学资料图片、微信截图等作为佐证。

七、各教学单位督导组工作,由教学单位参考学校工作要求自主制定并开展,相关督导工作记录材料由教学单位存档备查。

八、材料提交

1.校级督导组组长请于每学期放假之前,提交本学期的督导组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的督导组学期工作计划,以及本学期督导组工作会议记录;

2.每位校级校内督导请于每学期放假之前,提交本学期的个人学期工作总结以及下学期的个人学期工作计划,以及《校级督导指导表》(见附件);

3.以上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本,签名处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版发送至gspj@gpnu.edu.cn。联系人:龚老师,联系电话:38256481。


附件:校级督导指导表

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