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太阳集团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校外实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太阳集团学生开展教育实习进展情况,加强毕业实习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现就太阳集团本学期校外专业实习、教育实习中期检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1月10日。
二、检查内容与方式
(一)实地检查实习生毕业实习的进展情况;各实习点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了解实习生教学实习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了解实习生实习效果等。
(二)与实习单位领导、指导老师、实习生开展座谈或走访,了解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的体会和收获,实习单位对太阳集团实习生及实习工作的评价,收集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实习计划和管理。
三、检查要求
(一)本次检查以各学院自查为主、教务处抽查方式开展。学院抽查要做到全面覆盖,既要检查集中实习的实习生又要检查分散实习的实习生,及时掌握分散实习的实习生动态。教务处重点抽查与专业认证工作相关的教育实习基地、较为集中的专业实习基地以及基地建设期不足3年的基地情况。
(二)各学院应组建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分成若干小组开展检查。每小组3至4人,成员由各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学院领导、带队老师、任课教师等参与,以座谈及实地考察的形式对城区内、外的实习学校进行检查。
(三)加强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检查,落实教师指导任务,明确教育实习中校内指导教师、实习单位班主任教师、专业指导教师“三导师”职责,检查《教育实习指导教师手册》填写情况。
(四)个别已完成专业实习的学院,应在实习生回校后及时组织召开工作检查会,落实相关检查任务。
(五)各学院的实习检查工作情况需进行相关报道(配图片)挂网,新闻报道及基地信息变更等信息,请及时发送给实践教学管理科。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认真填写各项中期检查材料(附件1-4),并针对实习学校反馈建议提出整改意见。2023年11月20日前,将中期检查登记表(附件1)、实习基地中期抽查情况表(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中期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3-4)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选取部分学院的材料进行抽查。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38817784;
邮箱:gssjk@gpnu.edu.cn.
附件:
1.学院2023年秋季本科毕业实习中期检查登记表
2.学院2023年实习基地中期抽查情况表
3.学院本科校外实习中期检查情况记录表(集中实习)
4.学院本科校外实习中期检查情况记录表(分散实习)
教务处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