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调动广大教师投入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相关部署要求,以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为依托,全面对接国家“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等本科人才培养计划,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重点,以深化协同育人为路径,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提升项目建设成效,加大项目建设成果应用与推广力度,提升太阳集团人才培养能力。

二、拟立项项目类别与数量

(一)产教融合类项目

1.产业学院项目3个。

2.校企联合实验室5个(优先支持软件类)。

3.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10个。

4.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20个。包括:教师教育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7个,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10个,美育劳动教育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3个。

(二)专业与课程类项目

1.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已完成。第一类创新实验班:网络工程(创新实验班)、人工智能(创新实验班)、网络空间安全(创新实验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职教师资创新实验班)。第二类详见:关于开展卓越人才培养班等备案工作的通知https:/info/1039/32500.htm)

2.微专业。(已完成。详见:关于做好首批微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https:/info/1039/34029.htm)

3.课程建设类项目80项。包括:线上一流课程培育项目20项,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培育项目40项,线下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10项,美育在线课程培育项目10项。

4.双语课程10-15门(申报通知另行发文)。

5.课程思政示范项目40项。包括: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5个,课程思政示范团队4个,示范课程8门,示范课堂15项,课程思政教学名师8名。

(三)教学改革类项目

1.“四库”项目150项。包括: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50项,真实项目案例库45项,教育教学案例库45项,美育、劳动教育教学案例库10项。

(注:(1)“四库”项目要求2024年3月之前完成结题。(2)根据《关于加强本科高校关键领域软件人才培养的意见》优先支持自主可控软件开发和教学应用典型案例)

2.“四新”教改项目15项。

三、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各单位及申报人应紧扣学校办学定位,密切联系本单位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实际,认真研读并依据《2023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进行项目申报,否则不予受理。

2.项目前期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果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3.除课程类项目(线上、混合、美育课程项目)、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课程思政类项目(课程、课堂项目)、“四库”项目、“四新”教改项目外,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4.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上述项目类别(“四库”项目外)中的1个项目,最多只能参与2个项目,“四库”项目每人限报1项。

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严格审核把关,不按上述要求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限制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项:

1.已有在研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含教改)项目未结项者不能申报同类别项目;已有3项及以上在研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含教改)项目未结项者本次不得申报;5年内有质量工程(含教改)项目验收不合格者或撤项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2.已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立项又重复申报的项目。

3.未能紧扣学校和本单位教学改革实际问题的项目。

4.项目建设目标、内容、任务不具体或预期成果未定量的项目。

5.本次同一教师作为主持人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四库”项目)。

6.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四、项目申报与评审立项

(一)预申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务必填写附件2《预申报表》,并请各单位汇总后于9月25日前将预申报表(excel版)发送至邮箱:gsjyk@gpnu.edu.cn。

(二)网上填报: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书(附件3,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及盖章),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4,PDF格式,大小控制在20M内为宜)上传至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平台”(网址:http://gpnu.kypt.chaoxing.com),平台使用手册见附件5,系统关闭时间:10月8日23:59。

(三)10月9日前,请各单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6,excel版+PDF盖章扫描版)发送至联系邮箱。未被推荐的项目将不列入评审。

(四)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听取负责人汇报,确定立项名单并公示,公示期满发布立项通知。

五、其他说明

1.由各单位统筹安排各类别项目申报。

2.拟资助经费为指导性意见,项目建设经费以学校实际下拨经费为准。

3.凡是中期检查不通过的项目,将终止项目研究,并追回相关经费;凡是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在全校通报,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能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各类项目申报。

4.项目一般应当以团队形式申报,项目归属所在单位管理。因项目负责人工作变动无法继续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办理负责人变更手续。

5.建设项目应力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强调成果产出的应用与推广。

6.项目建设周期2年“四库”项目,期满时根据项目申报书中的建设目标、申报指南等要求进行结题验收。

六、工作联系人

1.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项目

联系人:张嘉仪;联系电话:13229472497

2.美育劳动教育类项目

联系人:王羊羊;联系电话:38265717

3.其他项目

联系人:赵建云;联系电话:38265564

联系邮箱:gsjyk@gpnu.edu.cn


附件:

1.2023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校级质量工程预申报汇总表

3.2023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

4.佐证材料模板

5.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平台使用手册

6.2023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

7.广东省在线开放课程课程建设、上线与视频制作规范




教务处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