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和教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学校组织了校外专家对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进行评审,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7月4日至7月6日。若对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建云;联系电话:38265564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 邮箱:gsjyk@gpnu.edu.cn


附件:9728太阳集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