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 德 博 学 · 唯 实 求 新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19号)文件要求,经教师申报、各单位推荐、学校审核、校外专家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6月30日至7月4日。若对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玲,联系电话:38265564,邮箱:gsjyk@gpnu.edu.cn,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
附件:2023年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拟推荐名单
教务处
2023年6月30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