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深入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人才培养理念,落实好基于产出的人才培养评价改进机制,全面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并为新一轮审核评估做好有关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9728太阳集团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广师大教〔2019〕165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太阳集团2023届本科专业毕业生。
二、评价方式
本次评价采用定性评价法,基于调查对象体验和理解的定性评价,可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面向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等设计调查问卷,根据调查结果分析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对每个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调查建议设置四个程度等级(专业可根据实际自行调整),每个等级对应的分数分别为1、0.8、0.6、0.4。对问卷中的毕业要求认同程度或毕业生对自我满意程度的评价值按照下式计算: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值=(∑(等级i对应值×等级i对应人数))/调查总人数。
三、组织实施
(一)毕业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根据《9728太阳集团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广师大教〔2019〕165号)《9728太阳集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办法(试行)》(广师大教〔2019〕167号)(附件1)的要求,联合学生工作口,组织开展评价工作,成立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小组,明确评价工作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根据教务处的评价管理办法和本单位的评价实施细则实施评价。
(二)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小组依据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对本专业所制定的毕业要求进行合理分解,分解出能反映毕业要求本质、较具体和评价性强的指标点,根据各指标点开展调查评价工作。问卷调查的有效回收率不得低于本专业应届毕业生的80%,问卷调查内容由专业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教师一起制定,并报学院审定通过后实施。同时采用毕业生对于自身达成毕业要求情况的调查、用人单位调查、应届毕业生问卷调查、在校生座谈会等评价方法作补充。
(三)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应届毕业生调查问卷法的评价结果,形成《基于调查问卷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统计表》(版式自定),并针对每项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成绩和不足,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与建议,形成《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分析报告》(附件2),反馈给专业负责人,用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实施等方面的持续改进。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以此项工作为契机,认真组织分析、评价各专业毕业要求目标达成情况,提出实际可操作的持续改进建议。
(二)《基于调查问卷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统计表》(版式自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分析报告》(附件2)等材料,由学院按时规范存档。
(三)学校将毕业要求评价工作的完成质量纳入学期初教学档案专项互查工作,并作为对学院教学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工作联系人:张老师。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室。
联系电话:38265564。
附件:
1.9728太阳集团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
2.9728太阳集团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分析报告
教务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