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深入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人才培养理念,落实好基于产出的人才培养评价改进机制,全面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并为新一轮审核评估做好有关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9728太阳集团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广师大教〔2019〕165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全校各年级各专业本学期(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包括通识课、专业课、实践课等。

二、评价目的

(一)专业及时了解课程目标、教学目标、教学环节、教学方法、评价方法等与学生知识结构和接受能力的匹配程度;

(二)发现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较差课程的目标项,发现短板,查找原因,提出改进建议与措施,用于下一轮课程教学改进。

三、组织实施

(一)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由开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根据《9728太阳集团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广师大教〔2019〕165号)《9728太阳集团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广师大教〔2019〕168号)(附件1)的要求,组织开展评价工作,明确评价工作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根据教务处的评价管理办法和本单位的评价实施细则实施评价。

(二)课程负责人、课程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结合课程实际,拟定课程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并填写《课程考核内容/方式合理性审核表》(附件2),对课程目标达成度进行计算完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计算表》(附件3),对照课程目标内涵、课程目标达成度期望值和平时掌握的学情,从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与方法、考核内容与方式等方面,评价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填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表》(附件4),并分析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三)课程负责人在审核各教学班课程达成评价报告的基础上,结合课程其他教学评价信息,完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及总结分析报告》(附件5)。

(四)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按专业进行评价,对于由多位教师共同为多个专业开设的同一门课程,由学院进行协调分工,完成各专业的评价任务。

(五)对于不符合达成度评价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应按照实际需要作适当修改,以便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进而实现课程目标的达成分析。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和全体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将其作为日常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开展课程目标达成评价,以课程评价的改革推动课堂教学改革。

(二)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的《课程考核内容/方式合理性审核表》(附件2)、《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计算表》(附件3)、《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表》(附件4)、《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及总结分析报告》(附件5)等材料,与试卷档案材料一起由学院按时规范存档。

(三)学校将课程评价工作的完成质量纳入学期初教学档案专项互查工作,并作为对学院教学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工作联系人:张爽爽。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室。

联系电话:38265564。


附件:

1.9728太阳集团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

2.9728太阳集团学院课程考核内容/方式合理性审核表

3.9728太阳集团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计算表

4.9728太阳集团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表

5.9728太阳集团学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及总结分析报告




教务处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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