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19号)文件精神,太阳集团现组织开展2023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限额
(一)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下称A类项目),限额为8个,不含高职本科试点专业改革项目。
(二)高职本科试点专业改革项目(下称B类项目),仅面向已开展高职本科试点的21个专业申报(见附件1),且同一专业只可申报一个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由各单位组织申报。
1.若申报A类项目,必须具有校级教改立项基础且内容与职业教育密切相关,或者是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改立项项目。申报项目名称、主要研究内容与校级或教指委教改项目基本一致;
2.若申报B类项目,须围绕高本协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践基地建设等五个方面开展。经学校评审推荐的B类项目视为校级教改项目(不资助)。
(二)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前三名(含项目负责人)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
(三)鼓励青年教师、一线教学管理人员、普通教师和课程思政教师申报项目。项目申请人类别说明见附件2。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与实践无关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项目;
2.已获得省教改立项的同一名称及内容相似的项目;
3.已获得同一级别省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4.已获得往年省教改项目,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三、工作流程
(一)材料提交:请项目申请人填写《省高职教改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插入目录,便于查找。请各单位于6月16日17:00前,将《省高职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和各项目申报材料(申报书+佐证材料)盖章(各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东校区行政楼206,并将Excel版汇总表、Word版申报书和PDF版佐证材料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文件夹命名格式“单位+2023年省高职教改项目申报材料”。
(二)评审公示并建立专栏:学校组织专家参照省高职教改项目评审指标(附件5)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在校内公示。公示结束后,建立“2023年省高职教改项目专栏”,上传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供省级评审时使用。
请各单位按时报送申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胡玲,周周;电话:020-38265564,邮箱:gsjyk@gpnu.edu.cn,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
附件:
1.9728太阳集团高职本科协同育人试点专业名单
2.项目申请人类别说明
3.省高职教改项目申报书
4.省高职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
5.2023年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评审指标
教务处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