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确保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学校决定在第8-9周(4月12日-4月23日)开展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一)学院自查。各学院自行组织开展毕业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原则上以集中汇报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学校抽查。教务处将组织督导组成员到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工作进度等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主要任务
1.各学院指导教师需对毕业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查,并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填写中期检查信息,确保所有毕业论文(设计)都要接受中期检查。
2.各系主任需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对中期检查内容进行审核,各学院需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为做好后期工作打好基础。
(二)主要内容
重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院要重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与专业培养目标符合度,选题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50%;检查论文的逻辑框架是否严谨,有层次,有逻辑性;检查毕业论文(设计)体现的理论基础的扎实程度,检查论文能否理论联系实际,较好地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引证资料的翔实性以及论文研究的深入程度。
2.全面排查和重点检查所有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目前工作状态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是否按计划进行、进度是否正常、指导教师是否指导到位、能否按期完成等。
3.检查毕业论文(设计)是否在管理系统平台进行全程管理,指导教师和相关人员是否完成任务书下达、开题报告审阅、指导记录、中期检查情况等;学院系部是否对指导教师和学生提交材料进行了网上审核。
4.检查整个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计划执行情况,对进度缓慢的学生、不履行职责的教师、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否采取相应措施,以及过程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等。
三、工作要求
(一)为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教育部已出台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的有关办法及抽检细则,2023年将继续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因此,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工作,明确责任,学生作为直接责任人、指导教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学院分管领导作为主要责任人,学院负责人负主体责任,各方应全面负起相关责任,全力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确保论文抽检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教育部论文抽检工作中出问题的,要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严肃处理。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本单位检查工作的任务落实,加强过程管理,要结合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合理安排下一阶段工作,确保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能按照要求的工作进度安排顺利完成。
(三)对于没有按照本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进度安排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现阶段任务或任务完成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警示、提醒和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
(四)各学院要加强组织宣传和指导,提前通知到每位指导教师和学生,确保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答辩前,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均须使用中国知网的“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重复率检测;答辩后在提交终稿前,还要进行再一次查重检测,对查重率不达要求的,视为论文不合格。关于毕业论文查重检测的相关事宜后续再另行通知。
(五)各指导教师及系主任须于4月24日(星期一)前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中期检查的提交与审核工作。
联系人:张嘉仪;联系电话:38817784
教务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