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增强师范生实践能力,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第三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太阳集团遴选推荐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为20个。
二、申报要求
1.中小学(含幼儿园)和高校密切合作,责权明确,协同育人。双方签订实习基地建设协议,高校能深度参与实习基地的实践教学,共同制定师范生实践教学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设计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资源、组织教学团队、开展实践教学研究、制定考核标准、评价培养质量。
2.实习基地的实践教学体系完整,涵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保证足量的课堂教学授课时数及授课类型。提供满足师范生实践教学需要的场地,软硬件设施完备。
3.实习基地与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高校通过专题研究、协同教研、定期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实习基地与高校开展双向互聘、岗位互换等工作。
4.实践教学的师资队伍由优秀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和高校教师组成,师资队伍的数量足、水平高、核心骨干的稳定性强。全面推行“双导师制”,由高校教师和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共同指导师范生的实践教学。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小学(含幼儿园)将指导师范生教育实践纳入教师工作业绩考核范围。
5.实践教学运行、师范生管理、安全保障、资金使用等规章制度完善。注重师范生的教育实习质量管理,实施计划、实习手册、评价标准等资料齐备,做到实习前有明确要求、实习中有严格监督、实习后有考核评价。
三、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拟于10月10日上午组织有关专家对上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材料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10月9日下班前,将《2022年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推荐汇总表》(附件2)、《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项目申报书》(附件3)电子版及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为一个PDF文档,需含协议书扫描件,每一个大小不超过10M,加封面目录)发送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邮箱gsjyk@gpnu.edu.cn;
纸质版(一份汇总表加盖公章、两份申报书加盖合作学校公章、两份支撑材料打印装订成册)报送至东校区一教807。
联系人:闫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38817784。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第三批)的通知
2. 2022年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推荐汇总表
3.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
9728太阳集团教务处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