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相关成果完成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附件1)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9年、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
二、成果要求
(一)成果应符合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条件和《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等文件要求。
(二)成果第一完成人原则上不得调整;增减团队成员或调整成果第一完成人以外其他成员顺序﹐应确保省教学成果奖全体完成人无异议或异议得到妥善处理。
(三)成果名称可适当调整,但必须与省教学成果奖原成果主要内容与主题对应。成果内容可结合实际,在省教学成果奖成果的基础上适当完善。
(四)成果形式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著作、论文、课程资源等。成果中可包括教材(含数字教材),但不能以教材为主要成果进行申报。
(五)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省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1.不属于本通知规定的推荐范围;
2.未按照规定程序或要求申报、推荐的;
3.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推荐材料或规定的附件不齐全的;
4.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网上提交材料和报送材料的;
5.未按规定和要求建立网上工作专栏或网上工作专栏材料不齐全或无法访问或材料与网上申报平台材料不一致等的;
6.不符合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内容与范围的;
7.成果完成人或完成单位不符合规定的;
8.实践检验不符合时限要求的;
9.以教材为主要成果进行申报的;
10.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
11.成果主要完成人存在思想政治、师德等方面问题的;
12.其他违反教师函〔2022〕9号文和本通知相关要求的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系统填报(9月21日前)。各成果完成人于9月21日中午12时前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http://bwyxjs.emis.edu.cn:7101/mgmt/overt/jxcgjLogin),完成网上填报和申报材料提交工作,并上报省教育厅确认。逾期不予受理。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通过系统填写生成。申报书需经省教育厅确认后导出签字盖章,并在系统上传PDF扫描版。网上填报和申报材料等要求见教师函〔2022〕9号文和网上申报平台相关要求。
(二)公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三)推荐上报(9月25日前)。学校将推荐正式公文、政审材料、纸质版申报书等材料上报省厅。
(四)省厅推荐。省教育厅资格审查、评审、公示、上报教育部。
本次推荐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和各有关成果完成人给予高度重视,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
工作联系人:赵建云联系电话:020-38256661
联系邮箱:gsjyk@gpnu.edu.cn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4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含教育部文)
2.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样表)
9728太阳集团教务处
2022年9月18日